| [网友 南京人]问: 请问一下俞主任,我一名普通的南京市民,我省的个人权威信用报告从何时能出台,这样让普通市民买房到银行办理按歇贷款手续要简化一些!谢谢! [NO.25] |
| [俞 军]:谢谢您对我省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程,更是服务惠民的民心工程。我们在建好全省118万户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正在加紧推进我省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它是一个归集数据广、应用领域宽,政府主导的公益性服务平台,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具有权威性。但建设这个系统,归集大量数据,还需要一段时间,预计在明后年会有大的进展。有了一个个人信用报告后,我们还考虑构建相对比较完善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要让广大市民能够方便地获得自己的信用报告。您所说的简化手续、方便获得的意见,对于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很有借鉴价值。 [2011-3-28 15:25:50] | |
| [网友 李先生]问: 俞主任您好!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和网友畅谈。对于您所讲到的信用体系建设,我想知道它和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工作有什么关系吗? [NO.26] |
[俞 军]:谢谢您对我们这次在线访谈的关注。构建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性工程,可以说意义十分重大,是一举多得,与我们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发达国家已经构建起了一个相对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涉及面可以说涵盖了百姓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信用就是百姓的第二个“身份证”,守信的人得益,失信的人寸步难行。个人消费、购车、购房、就业、保险、就学,无一不涉及到个人信用。还有许多国家对个人驾驶、停车,乃至闯红灯都归集为个人信用信息。所以它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且随着制度的日趋完善,它与我们的关系会更加紧密。 [2011-3-28 15:26:38] | |
| [网友 路人]问: 俞主任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有了不良信用记录,我怎么才能消除呢? [NO.27] |
| [俞 军]:您好。如果您有了不良的信用记录,想要消除,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信用征信有其相关的管理法规,不是说想消除就可以消除的。如果记录真实,那您只能通过“信用修复”程序申请办理了。如果有异议,则按照《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被征信人或者用户认为个人信用信息有错误的,可以向征信机构书面提出异议申请,要求予以更正。异议申请人应当就异议内容提供相关证据。异议信息处理期限内,该信息暂不披露和使用。该办法还规定了对有关异议信息处理的其他要求。 [2011-3-28 15:27:27] | |
| [网友 礼先生]问: 俞主任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就您说到的考核工作,这是由谁来进行监督呢?怎么能够保证所做的考核是公平公正的呢?也就是通过什么方式来保证信用考核单位自身的信用问题。谢谢! [NO.28] |
| [俞 军]:谢谢礼先生。您所提出的问题很好。实际上涉及到信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目前,国家和省都正在进行相关信用管理的立法,国家将制定征信管理条例,我省也将进行相关地方立法。目的就是要加强信用的管理,使信用征信和评价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了保证信用评价工作公平公正,我们将加强信用评价标准的制定,加强对涉及信用评价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并扩大公众参与,加强公众监督。这就是说,打铁必须自身硬。对信用服务机构采取优胜劣汰的办法,把那些自身不诚信的信用服务机构逐出市场。 [2011-3-28 15:28:33] | |
| [网友 人大代表]问: 俞主任:您好!现在银行到处推销信用卡,银行的员工每个月都要任务,其实在办理时资料很多都是乱填的,这对我们信用社会的构建会有影响吗?是否需要进行规范呢?另外还有很多人买房需要到银行贷款,为多贷款,在收入这栏填上料高于收入的很多倍,这不仅影响了信用体系,还有潜在的金融风险,您觉得这些行为需要整顿吗? [NO.29] |
| [俞 军]:您好。您所提到的一些问题,在某些单位和个人身上是存在的,这对构建诚信社会是有害无益的。对弄虚作假形成了信用记录,迟早当事人会为此付出代价;从工作层面来看,正是我们着力规范、建设、整治的重点之一。 [2011-3-28 15:28:50] | |
| [网友 企业家]问: 我是一名企业法人代表,看到我省社会信用系统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心理感到由衷的高兴。但是目前,我省对打击诚信缺失企业的力度不够,希望我省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办法,在下一步的制度制定方面,要充分加大对诚信缺失企业的处罚力度,以便优化江苏的投资环境。谢谢! [NO.30] |
| [储理石]:谢谢您的关心和建议。加大对失信企业的处罚和制约,我们一直在着力推进这项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建立了省级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和服务平台,归集了40个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二是要培育信用服务体系,通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将信用信息转换为通行的信用报告等产品,应用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三是要推动各地、各部门通过应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建立对企业的守信收益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将在相关行业领域尽快建立“黑名单制度”。特别是要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动的惩戒,增加他们的失信成本。这一系列的工作,都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有序地向前推进。我们可以期待,社会信用体系将不断发展和健全,企业的失信现象也会越来越少,江苏的投资环境将进一步得到优化。 [2011-3-28 15:29:15] | |
| [网友 网友]问: 俞主任您好!我对您所领导的信用体系建设非常感兴趣,也一直很关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认为这些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非常有益。对于信息体系建设我了解不多,我想请问一下,您们建立信用体系所生成的信息,公众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获取?这些信息和现在正在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之间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如果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分,又怎么处理信息公开和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谢谢! [NO.31] |
[俞 军]:谢谢您的参与。 一、公众可以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江苏”网的子网站“诚信江苏网”查询,目前能够查询一些基础的企业信息和个人少量的资质信用信息以及对外发布政策法规、新闻动态。 二、这些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部分。 三、信用信息是依法处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护信息的。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和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有明确的规定。信用信息的收集是由政府部门或政府特许的专业化的征信机构依法采集、调查、保存、整理,提供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的。 [2011-3-28 15:29:30] | |
|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很快就要结束了,您还有什么要和各位网友说的吗? [2011-3-28 15:2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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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俞 军]: 谢谢社会各界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由衷地希望在你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能取得更大的进展。如果各位网友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登录江苏省经信委网络,进行在线咨询。 [2011-3-28 15:3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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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嘉宾,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3月29日下午2:30,省水利厅副厅长张小马将和厅政法处、水资源处有关负责同志走进在线访谈直播室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再见! [2011-3-28 15:3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