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委党组决定:
闫浩同志兼任综合规划处处长(研究室主任);
张文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省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
王冬青同志任法规处处长;
缪鸣同志任产业政策处处长(省汽车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马小平同志任经济运行局局长;
黄萍同志任产业投资处处长(省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裕桃同志任科技与质量处处长;
陈冈同志任企业发展服务处处长;
杨富荣同志任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职);
史小庆同志任经济合作处处长;
张金国同志任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
李强同志任电力能源处处长;
宋旭东同志任煤炭处处长;
管明同志任交通与物流处处长(省道口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健同志任原材料工业处处长(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强信然同志任装备工业处处长;
李锋同志任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崔明同志任电子信息产业处处长;
池宇同志任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处长;
周萍同志任信息安全处处长(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王丹中同志任信息化推进处处长;
吴肇明同志任企业信息化处处长;
吴强同志任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处长(融资担保处处长);
熊建国同志任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处长;
裔大陆同志任中小企业产业与合作处处长(省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调中心主任);
董建平同志任财务审计处处长;
张兴同志任教育培训处处长;
冯军同志任人事处处长(职称工作办公室主任);
邱玉良同志任离退休干部处处长;
储理石同志任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正处职)。
二○一○年二月七日